据新华社广州4月26日电(记者詹奕嘉)3名男人涉嫌用工业盐、色素等质料制造冒充的“家乐”浓缩鸡汁、“龟甲万”酱油等酱料,近来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冒充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
从2010年10月开端,刘某(另案处理)先后租借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北路一厂房作为地下作坊,租借天河区沐陂村琴皇工业区一地下室厂房作为库房,雇请周某帮、刘某幸及刘某柏等七八名老乡为工人,在这两处厂房出产冒充名牌注册商标的浓缩鸡汁、辣鲜露及酱油等调味品。
据嫌疑人供述,周某帮担任制造调味品,刘某幸担任出售冒充产品和收取货款,刘某柏担任灌装和张贴冒充注册商标的标签以及装箱打包等作业。老板刘某供给一张写有配方的纸条贴在作坊大锅边的墙上,周某帮依照配方上的质料品种及数量将配料放进一口大锅中熬制,待冷却后交由其他人灌瓶贴牌装箱。制造调味品的资料为工业盐、色素及安蜜糖等配料,均由老板刘某担任购进。出产的酱油则是用老板购进的一种浓缩液与自来水拌和在一起,煮沸后放凉即可灌瓶包装。该工厂一般每天制造一锅调味汁,而一锅调味品能够包装成55箱调味品制品,每箱有10多支。
天河区检察院4月20日依法批准逮捕周某帮、刘某幸及刘某柏。天河区检察院有关担任这个的人说,食品安全联系民生,关于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只需查验事实,检察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办冲击,决不姑息怂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