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保质期的食品还能吃吗?

  有一个保质期刚好到2018.12.31的食品,到了2019.1.1不就是过期了吗?过期食品是不是就是“坏的”呢?这就要从保质期的来历说起。

  保质期是伴随食品制造业和食品流通产生的,在那之前,食物并无保质期的概念,只有好坏之分,或者叫能不能吃。

  而食品厂生产的食品要想卖给消费者,需要经过储存、运输、摆上商店货架,还要等待消费者买回家。

  如果食品变质、变味,谁该负责呢?是生产商还是消费者?有了保质期,这样的一个问题就好办了。

  保质期其实是食品生产者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保质期以内,食品坏掉了,算我的。”商家不能卖过期食品,否则属于违反法律行为,但你要是自己买回家放到过期,吃出问题厂家是不用负责任的。

  每一种食品的研发都要考虑保质期的问题,这中间还包括最常见的细菌引起的腐败变质,也包括脂肪酸败的哈喇味、结块、潮解、变色、沉淀、结晶析出等很多问题,以保障食品从出厂到消费的时间段都安全可靠。

  保质期还要和保存条件相互搭配,常见的比如:常温、避光、避热、冷藏、冷冻等。

  如果不遵守保存条件,食品的保质期很可能缩水,甚至丧失安全性保障,比如速冻食品就不能离开冷链。

  就是将食品放在接近真实储存条件的恒温、恒湿试验箱里,每隔一段时间拿一批出来看看保存效果如何,包括微生物、感官指标、理化指标等。

  如果嫌时间太长,可以在高温高湿的环境做“加速试验”,然后用公式推算,比如用3个月模拟1年。

  如果实验证明放一年半没问题,那么保质期可能就定为一年,因为现实中食品可能经历温湿度的波动、光照变化、运输颠簸等,需要有一个保险系数。

  一般产品上市后,厂家还会根据货架实际抽样的结果以及顾客投诉等信息验证保质期的有效性。

  临期食品就是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商家一般会定期清点库存和货架,把它们找出来。

  一方面消费者能够轻松的享受到真正物美价廉的商品,另一方面也避免了不良厂家把临期食品翻新或改标签后重新售卖。

  在国外,把临期食物降价出售或直接捐给慈善机构是商家的通常做法,比如在加拿大、美国、德国都有相当完善的食品救济机制,为低收入者提供最基本的食品保障。

  绝大多数情况下, 刚过期的食品是可完全正常食用的,因为保质期留有足够的余地,只是商家不允许售卖过期食品。

  但是到底过期多久还能吃,这就没有准确答案了,其实只要质量没问题就可以吃。

  在2004版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里面还明确说:“超过保质期,在一段时间内,预包装食品可能仍旧能食用。”

  当然现行标准去掉了这个说法,毕竟咱们不可以在标准里面“鼓励”吃过期食品嘛。

  全球范围内,食品过期而导致的浪费十分惊人,同时由于贫穷等原因吃不饱饭的也大有人在。

  总的目的是要让食品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否则过期食品既是浪费,也是环境负担。

  首先,购买食品要避免冲动消费,不要因为优惠促销就大量囤货,好像占了多大个便宜。

  其次,降价促销和捆绑销售的产品要注意看保质期,它们往往是临期食品。如果打算买了马上吃,不妨选它,非常划算。

  第三,食品包装一旦打开,保质期就作废,如同银行里的“离柜概不负责”。所以食品打开包装后尽快吃完,吃不完的也要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