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范:酱油和食醋只能发酵 不答应分配了

  近来,记者从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自本年6月21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GB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规范酱油》和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规范食醋》,别离替代GB2717—2003《酱油卫生规范》和GB2719—2003《食醋卫生规范》。在此提示酱油和食醋出产企业应仔细研讨这两个规范,不然有可能会呈现违法出产行为。

  顾客到超市选购酱油和食醋,经过标签可以正常的看到“酿制酱油”“制造酱油”“酿制食醋”“制造食醋”字样。曾经的老规范是答应酱油和食醋选用分配工艺进行出产加工的。可是,上述两个新规范2019年12月21日施行后,企业不可以再选用分配工艺出产加工酱油和食醋,只要选用发酵工艺的才干冠名“酱油”或“食醋”,分配的不答应叫“酱油”或“食醋”,只能叫“复合调味料”。